龚玲律师,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,优秀共产党员,甘泉社区基金会法律公益服务项目负责人;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获硕士学位;有着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和诉讼实践。先后获街道优秀党员,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,最美甘泉人等荣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龚玲律师
手机号码:13621829091
邮箱地址:1113144061@qq.com
执业机构: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弄B座1115室
遗产无人继承了,按照国家规定,遗产被全部放弃后应归于国家所有。
如果继承人放弃的本意是要赠与给他人,则应先继承,继承以后再写一份赠与协议,赠送给乙妻。
因为就继承法而言,如果继承人尚未有实际继承,即在遗产正式分割前,是没有权利去处分的,含赠与他人。
因此,至少应有一人先行继承遗产(不可全部放弃)。
龚玲律师
2018年2月编辑于
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